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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中心医院特大火灾事故11名责任人已经被刑拘

2006年02月14日 18:53

  14日从吉林省公安厅获悉,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事故的11名相关责任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中该院院长张绍文、副院长李明明将因涉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失职罪被起诉。

  2005年12月15日,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造成39人丧生。经国务院和吉林省调查组调查,该医院发生火灾后,有关人员把火灾情况向副院长李明明汇报,李明明竟称:“先不要报警,不然消防官兵来了,把医院弄一地水明天没法营业了。”正是由于这一句话,使医院错过了及时报警时间。后来,李明明发现火势太大了,才自己拨打119报了警。消防官兵闻讯赶到时,大火已燃烧了近30分钟。

  根据国际及国内评估标准,辽源市中心医院的建筑结构在大火状态下,25分钟左右就可以被烧落架,而医院方面却把宝贵的时间留给了“火魔”。

  吉林省消防总队副政委潘成山说,由于没能及时报警而让“火魔”造成严重后果的火灾有很多。为了尽量减少火灾的发生,吉林省加大了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去年,全省投入隐患整改资金达2亿多元,政府挂牌督办的125个重大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完毕。今年1月1日至25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火灾隐患进行了严查,共处罚单位及个人1000多个,罚款240万元,拘留155人,111家单位被停产、停业,24家拒不整改的单位被查封。(来源:新华网,作者:周立权、封锡彬)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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