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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行业协会商会将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分开

2006年02月18日 22:20

  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南方日报报道,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最近的《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提出了“政社分离”的改革原则,以理顺行业协会、商会的管理体制,要求行业协会、商会实现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

  这一文件明确指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一律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其办事机构一律不得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机构合署办公,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这将使行业协会、商会实现“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五自原则”,真正成为具有行业性、民间性和自主性特征的独立社会团体法人。

  这一文件还提出了推动政府转变职能,要将一些职能移交、委托和授权给行业协会、商会,比如:行规行约制定、行内企业资质认定及等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评定,行检行评等,以及行业调查、统计、规划、培训、考核等工作,行业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可行性的前期认证,以及对项目的责任监督,都可赋予或委托行业协会、商会完成,并建立相应的购买服务制度。(林亚茗、粤桐、温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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