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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相关部门称:没有为遣返赖昌星设定期限

2006年02月24日 12:21

  中新社温哥华二月二十三日电 针对中国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近期传出的债务官司,加拿大移民及难民部边境处表示,没有为遣返赖昌星设定期限。

  据此间媒体报道,当被问及是否有人会因为刑事调查进行中而延迟遣返?边境处发言人回应说,会让执法部门完成任何刑事调查,时间多少则不能确定。

  该发言人称,由于大温地区的本拿比皇家骑警仍在调查有人报案,指赖昌星涉及投资诈骗事件,故边境处会配合警方的调查。但目前移民及难民部的遣返前风险评估,与警方的刑事调查是分头进行的。 

  沉寂了一段时间的赖昌星遣返案情,近日因有人向警方报案指赖有意设局诈骗再成舆论热点。有人质疑这可能是赖昌星试图拖延被遣返的其中一招,希望利用加拿大司法制度的漏洞逃过被遣返的命运。不过,此间律师普遍认为这种方法并不会奏效。

  去年九月二十二日,加移民暨难民部对赖昌星进行拘留聆讯后决定继续在家中软禁赖昌星。同时,增加赖每周向移民局报到三次和限制外出时间等设定条件,以及强调赖不能去赌场、不得与黑社会组织接触等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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