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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办学校义务教育将禁收学费 杂费逐步免收

2006年02月25日 12:38

  中新网2月25日电 中国正着手对义务教育法进行修订,修订草案规定,对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收取学费,并逐步免收杂费。

  据中国教育部长周济受国务院委托今天在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说明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草案时介绍,此次修订主要针对义务教育的六方面问题。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标准拨付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并确保义务教育经费的“三增长”: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费用逐步增长。

  修订草案并明确教育经费来源,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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