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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民:每位政协委员都应参加政协的会议和活动

2006年03月02日 16:03


    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首次新闻发布会三月二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政协新闻发言人吴建民回答记者提问。作者:廖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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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日电 (记者 艾启平)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吴建民二日指出,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参加政协组织会议和活动,是对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

  吴建民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新社记者提问时,作如上表示。

  本社记者问:最近在广东有二十八名政协委员“辞职”。这件事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媒体的反应也比较大,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看法?

  吴建民回答说,我知道这个问题,最近在广东的媒体有所报道。我们了解了一下,这二十八名广东省政协委员,大部分是因为年龄或者工作变动的缘故,不再担任政协委员。也有个别委员,因为某些原因长时间不能参加政协会议和活动,而无法履行政协委员的职责。

  吴建民表示,政协章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和地方委员会委员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这些委员是社会各界代表中协商推荐的。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也是一种责任,政协章程是政协委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认真履行政协章程规定的各项准则,对政协委员来说,是权利,也是义务。参加政协组织会议和活动,是对政协委员的基本要求,每一位政协委员都应该自觉遵守。

 
编辑:李淑国】
 
专题网站:2006中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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