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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速递:今后五年中国将力挺“三农”

2006年03月06日 09:37

  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中国中央政府向会议提交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草案。

  草案指出,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收入分配格局,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的财政支出,将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重点要放在农业和农村。

  草案称,“十一五”(二00六年到二0一0年)期间,中国坚持粮食基本自给,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五亿吨左右。加强粮食主产区生产能力建设,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在保证粮、棉、油稳定增产的同时,提高养殖业比重,优化农产品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

  在农民问题上,草案表示,要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完善增收减负政策。继续实行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补贴力度,禁止向农民乱收费、乱摊派。

  草案称,增加“非农”产业投入,推动乡镇企业机制创新和结构调整,引导其向有条件的小城镇和县城集中,扶持县域经济发展,注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壮大县域经济。

  在农村问题上,草案表示,加强农民最急需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路,基本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农村社会保障,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草案称,要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编辑: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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