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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速递:“十一五”规划 “不忘”港、澳、台

2006年03月06日 09:41

  中新社北京三月六日电 中国政府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提交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草案。草案对香港、澳门、台湾三地,都进行了专门的陈述。

  草案称,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

  草案强调,要加强和推动内地同港澳在经贸、科教、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交流和合作,继续实施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加强内地与港澳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合作。

  支持香港发展金融、航运、旅游、资讯等服务业,保持香港在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支持澳门发展旅游等服务业,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草案说,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神圣领土,推进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扩大海峡两岸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交流与人员往来,维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推动全面、直接、双向“三通”,促进建立稳定的两岸经贸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维护台海和平稳定。

 
编辑: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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