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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卡奴”问题社会事件频传急煞台各界(图)

2006年03月08日 08:36


    中国国民党青年团部分代表三月七日到台北“立法院”陈情,提出抢救“卡奴”,立即“修法”,打破垄断。作者:陈立宇

  中新社北京三月七日电 中国国民党青年团七日到台湾“立法院”陈情,希望当局加速“银行法”修法,尽快解决“卡奴”的社会问题。

  当天,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则提出修正“破产法”,以此解决“卡奴”欠下的卡债。

  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七日上午,国民党青年团来到“立法院”门口为“卡奴”发声,因为被卡债逼得走投无路的“卡奴”越来越多。

  青年团代表提出:加速“银行法”修法,限制信用卡、现金卡的循环利率,并限缩未成年人的发卡资格与额度,更要“立法”规范目前催收卡债的制度。

  国民党“立院”党团同一天提出“破产法”修正草案,建议增设“自然人更生程序”;当债务清偿总额达到百分之二十还无力偿清债务,债务人能透过申请破产,进入更生程序解决卡债。

  近几个月,台湾“卡奴”这一趋于严重的社会问题引起媒体、民众极大关注。据台湾警方统计,每个月至少有四十个“卡奴”因卡债走上绝路。

  “卡奴”,简言之,即信用卡、现金卡的奴隶。在台湾,由于负债累累,月收入甚至不足支付当期债务的利息,保守估计有四十万左右“卡奴”,上百万人为信用卡债务困扰。

  台湾“卡奴”累积债务数额相当高。二00五年一到九月份的统计显示,现金卡和信用卡两卡“卡奴”共同负债达八千多亿元新台币,相当于台湾当年“行政预算”的一半。

  由于无力支付高额卡债,近年来台湾“卡奴”引发的抢劫银行、自杀等社会事件频传。

  信用卡或现金卡在欧美国家以及日本、新加坡、香港等亚洲国家和地区普遍使用,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的例子以台湾发生得最多。

  据专业分析,出现这样的情况可归于四个原因,包括:持卡人不加节制、过度消费;发卡金融机构多达五十一家,甚至诱导持卡人以卡养卡、以债养债;台湾缺乏个人破产机制,讨债公司不择手段;经济萎靡,民众无力偿还信用卡与现金卡债务等。

  在巨大社会压力下,台湾多方力量目前都开始采取措施解决“卡奴”这一严重问题。

  今年一月八日,台湾民间团体泛紫联盟等在台北发起成立“卡债受害者自救会”。他们呼吁卡债受害者集结起来,透过集体方式与银行协商,进而尝试批判或改革台湾的金融资本体系。岛内金融机构也被迫提出一系列债务解决协商办法,如“对债务总额超过月收入二十五倍或以上、延滞时间超过三十天的,给予分八十期、零利率、免收违约金的优惠处理”。

  但涉及“修法”,台湾银行公会代表林继恒就表示为难。他说,根据美国、香港的经验,“破产法”通过之后,每年申请破产的人数高达百万,以现在“司法”体系的人力根本无法负荷,恐怕造成积案严重,而且债务人一旦申请破产,个人通讯、行动都会被限制。

  有分析认为,上述措施对于“卡奴”来说还都只是一线希望。即使将来建立起破产制度,有望摆脱债务重压,他们从此也必须节衣缩食地生活。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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