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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新国籍法一旦通过 歧视华族的国籍证将取消

2006年03月16日 20:58

  中新社香港三月十六日电 雅加达消息:印尼国会特别委员会正为新的国籍法草案进行磋商。来自团结建设党的特委会委员鲁克曼日前透露,新国籍法草案规定,凡双亲是印尼国籍或者在印尼出生的人,无论是华族、阿拉伯族、印度族还是其他民族,都被认定为印尼公民。这是一个重大突破。

  鲁克曼说,根据新国籍法,凡是在印尼出生的外裔印尼籍公民,今后不必再办理所谓的印尼公民国籍证,凭出生证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印尼国籍。

  而来自民主党的特委会委员波伊.萨沃尔也表示,歧视外裔印尼籍公民是殖民统治者遗留的产物,不能再延续下去。

  印尼国会国籍法草案特别小组各派去年十一月份已就取消歧视华族居民的国籍证问题达成一致,同意当地政府发放的出生证即可证明居民为印尼国籍。但根据印尼法律,即使国会国籍法草案特别小组同意取消国籍证,都还要经过国会全体会议通过,然后由总统签署才能正式生效。

  印尼司法部向当地华人发放印尼国籍证是根据国会通过的条例实施的。拥有印尼护照和出生证的华族人士在办理各种证件或手续时必须出示国籍证,而且还要支付相当数量的费用。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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