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广东中山警方一天时间破获同性恋因爱成恨勒索案

2006年03月16日 22:37

  中新网中山三月十六日电 (唐贵江 中公宣)因向爱慕男子求爱不成,广东中山市岐江一同性恋男子竟然将对方迷到抢走财物,事后还用对方的照片勒索两万元,中山警方接报后仅用了一天时间就破获了这起离奇案件。

  三月六日,中山岐江派出所接到二十九岁清远籍男事主高某报案,称其于三月五日晚在民生路某宿舍内,被一名姓杨的同性恋男子用药物迷倒后抢走现金、手机等财物,杨某还以拍了高某的照片为由向事主勒索二万元人民币。

  接到报案后,岐江派出所迅速会同中山市刑警大队进行侦查。三月七日晚,办案民警在中山市东区库充某出租屋内将二十五岁韶关籍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高某被抢的手机一台。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杨某供认,其于三月一日经朋友介绍认识高某,并对高某产生爱慕之情。但不久两人关系疏远。

  三月五日晚,借在麻洲街某餐馆为高某庆祝生日之机,杨某将事先准备好的迷药放入红酒中给高某饮用,并在送高某回民生路某宿舍后,将已经昏迷的高某身上的钱包(内有人民币一千元)、手机抢走。高某醒来后联系杨某。杨某承认拿走了财物,并威胁称已拍了高某的照片,要高某拿两万元人民币给他,否则将其照片和二人的关系采取上网等形式公诸于众。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