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消协和欧典到底共穿了几条裤子?

2006年03月24日 08:50

  在欧典总裁就虚假宣传向消费者致歉,承认德国确实没有百年老厂后,欧典公司表示可以为消费者退换欧典地板,但前提必须是质量有问题,回避了因其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同时,欧典公司表示未将进口与国产产品混卖。

  这几天留心所有有关欧典地板的新闻,给我的感觉是,欧典正在一些幕后高人的指点下,展开新一轮的“道歉欺诈”营销方式——表面上是软弱的道歉,实质是在以蛮横的态度狡辩和混淆视听。

  欧典总裁的致歉,把本来实实在在的虚假宣传说成仅仅是“表述不清晰”,甚至说是“宣传失误”。如果说当初的虚假宣传是一种明目张胆的欺诈,那么如今的道歉就是一种更隐蔽的欺诈。当初央视记者暗访时,随意走进一家欧典地板专卖店,销售人员都会热情地告诉你,欧典这个牌子是德国的,欧典地板敢于卖出2008元一平方米的天价,除了德国制造、选材苛刻外,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德国品牌。怎么能说“未将进口与国产产品混卖”呢?

  一句强硬的“退货前提是要有质量问题”,分明是在同消费者、消协和中国法律叫板,这种不诚实的态度需要有关部门的迎头痛击。但我们从媒体上似乎只看到了“央视孤军斗欧典”的景象,只看到一些律师和观众对该事件的“民间评说”,看不到政府权威部门义正词严的积极说法和雷厉风行的查处行动。目前最应该走到舆论前台驳斥欧典“道歉欺诈”的应该是消协。按照《消法》规定,如果企业进行虚假宣传,不但该给消费者无条件退货,而且应对消费者进行最高两倍的赔偿。但我们没有看到消协及时地站出来。

  欧典欺诈新闻无疑是最近消费新闻中最大的热点,但笔者3月22日进入到“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时,很是惊讶——在网站包括“消费新闻”、“热点关注”等所有栏目中,没有看到任何有关欧典的新闻报道。更让我诧异的是,在近期获许使用“3·15标志”名单中,“欧典地板”赫然在目,并且截止使用日期是“2007年8月1日”。一个替全国消费者维权的权威部门,面对欧典企业的虚假宣传,不顾全国人民的义愤填膺,竟然为一个虚假宣传的企业“服务到底”,这背后究竟有什么猫儿腻?难道欧典企业连续三次获准使用3·15标志真的“有背景”?

  和欧典欺诈的较量是有序竞争和无序竞争、诚信和非诚信的较量,又何尝不是检验消协公信力的较量呢?这么有影响力的消费事件,如果消协一味地缩着头,谈何维权的公信力和凝聚力?真希望消协能拿出消协的样子来,让全国人民看到一个坦荡荡的消协,一个疾恶如仇的消协,一个有“消”格魅力的消协!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魏青)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