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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叔和表侄女青梅竹马 律师称法律不禁止可结婚

2006年03月27日 14:52

  中新网3月27日电 据金陵晚报报道,马鞍山的网友留言提道:自己的一个朋友小倩,和她表叔年纪相仿,从小青梅竹马,感情不知不觉产生。

  表叔的母亲和小倩的奶奶是同胞姐妹,略懂法律的他们担心法律不允许他们的婚事。希望请法援热线帮忙把把关,看看法律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法援律师团王权律师表示,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3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自然的直系血亲关系,但也不得结婚,这主要是伦理道德的要求。

  但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旁系亲属结婚,只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结婚。“代”的计算方法是,以自己为一代,以父母为第二代,以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三代,以此类推。

  本案中,小倩对于表叔而言,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但表叔对于小倩而言,却属于四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范围,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眭军杰)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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