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最高法院部署专项治理商业贿赂 要求加强三工作

2006年03月31日 22:45

  中新社北京三月三十一日电 (记者 朱大强)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人民法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兼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曹建明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一项重点工作。为加强对全国法院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全国各级法院一定要全面加强审判工作,依法惩处商业贿赂犯罪,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人民法院如何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曹建明强调,当前要注意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法律问题研究。商业贿赂情况复杂,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专业性、政策性都很强。对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发生在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部门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的问题,一定要认真研究,正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审判,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稳步有序进行,实现政治、经济、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加强信息交流。最高人民法院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全国各高级法院要畅通信息渠道,定期报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情况,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及重大案件。

  三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