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511件

2006年04月03日 18:37

  中新网4月3日电 据中央政府门户网消息,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向大会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共6511件。这些建议交由174个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交办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指出,把代表建议办理好,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去年5月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行深入艰苦的实地调查,制定解决问题具体方案,牵头单位与参加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协同,形成统一方案,进行统一答复,在认真答复之后,要抓落实、见行动,并狠抓督办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务副秘书长王万宾表示,今年的代表建议数量多、质量高,为了准确交办和便于各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新的分类方法和分类体系,经过对代表建议的逐件分析,将全部建议分为10个方面、120类。

  根据建议的内容和各单位的职权范围,今年的代表建议交由174个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各单位要按照“提高认识,统一交办,分别承办,严格责任,突出重点,认真答复”的要求,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向代表作出答复。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专题报告。

  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要求,各承办单位应当在今年6月14日前将办理意见答复代表,最迟不应晚于9月14日。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交由有关机关、组织再作研究处理,承办单位应在3个月内再次答复代表。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热线:(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