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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通知要求制定应急预案 加强水库安全管理

2006年04月11日 12:54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中国水利部消息,水利部日前发出《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大坝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库效益。

  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各地要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建立和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大坝安全责任制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按照隶属关系,逐库落实同级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明确各类责任人的具体责任,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通知要求,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各水库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在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水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包括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应急预案原则上按管理权限由相应的政府审批并组织落实。应急预案应在2006年主汛期前完成审批。

  通知要求,建立水库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水库突发事故报告制度。报告制度中要明确各类事故的报告主体、程序和时限,说明水库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发展趋势、危害程度、威胁对象和拟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情况。生重大险情、垮坝、影响县及县以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水库水质污染及人员死亡等重大事故,水库管理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受影响地区的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报水利部。

  通知要求,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制度。要切实落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所有水库要在2006年12月31日完成大坝注册登记工作。大中型水库要在2007年6月30日前、小型水库在2007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次安全鉴定。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属地方项目,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地方负责进行除险加固。对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补助项目,各省要按照我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书明确的有关责任,逐库逐条加以落实。

  通知强调,要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一直较为突出,各地要切实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的意见》要求,在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健全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加强安全检查、加大培训力度和推进小型水库规范管理等方面重点突破,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要加强水库管理队伍能力建设。

  通知要求,加快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步伐。各地要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要求和本地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扎扎实实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推动水库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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