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电讯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辽宁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受理查询 档案将永存系统

2006年04月17日 10:50

  中新网4月17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辽宁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近日对外开始受理查询工作。据悉,目前已有33件行贿犯罪案件录入了辽宁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这些记录将永久保存在系统中,无故不得删除。

  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黎介绍,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据介绍,辽宁省各级检察院在这一系统中共录入符合要求的行贿犯罪案件33件,其中建筑系统14件、金融系统7件、医药卫生系统4件,政府采购部门8件。

  报道称,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查询要求的,提供书面请求和有效单位介绍信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即可,且请求查询不受地域管辖限制。检察院负责跟踪了解申请人对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并作好反馈登记,不参与或干预对有犯罪记录的个人或单位的处置。

  相关主管部门将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行业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从业主体给予相应的制裁措施,包括从业资格、机会、利益的剥夺和限制,并将查询后的处理情况及时向提供查询的检察机关反馈。(霍仕明)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