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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要求严打非客运船舶违法载客确保水上安全

2006年04月18日 15:27

  中新网4月18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消息,进入今年以来,全国发生多起货船、渔船、乡镇船舶等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造成的重特大水上事故或险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和威胁。近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四部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提出五个方面措施,加强水上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确保水上安全。

  这五项要求是: 第一,各级安全监管、交通、农业(渔业)和旅游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管,落实水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实际制订出本地区水上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督促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二,加大力度,依法对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和客船超载行为予以整治打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船舶、渡口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排查。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造船行为;杜绝船舶带病运行现象的发生。要建立水上安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联合执法。针对近年来"渔家乐"、漂流、水上探险等特种旅游项目的风险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并严格监督检查,特别要依法加强对水上事故多发区域的监督检查。

  第三,要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船主、船员、乘客的安全教育,增强群众的水上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水上安全氛围。

  第四,要认真研究,加大投入,解决农民安全出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农民安全出行问题,从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角度出发,制定切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措施,杜绝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要对通航条件较差、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水域,加大安全投入,切实加以整改。有条件的地方,要对事故多发水域的防护设施、提示标牌进行必要的加固和完善。对一时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水域,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确保特定时节、特殊天气状况时的安全运行。

  第五,要开展水上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抓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水上安全工作。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在"五一"黄金周之前开展一次水上安全检查,细致排查各类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尤其要严厉打击非客运船舶违法载人载客行为,确保"五一"黄金周水上安全。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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