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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逾百万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实现合法权益

2006年04月29日 09:06

  中新社北京四月二十八日电 (记者 朱大强)记者今天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了解到,中国法律援助制度从一九九四年建立以来迅速发展,超过一百万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实现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为打不起官司、请不起律师的困难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措施,是国家文明的窗口。

  客观地讲,中国法律援助面临的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大量的贫困当事人不能获得必要的法律援助。解决这一问题主要靠国家支持,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拨款。近两年来,国家拨付的法律援助专项资金成倍增加。

  同时,法律援助事业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一九九七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作为募集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法律援助事业的常设机构。八年多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努力履行职责,开展了“为实现公平和正义·法律援助在中国”等一系列有影响的募捐和资助活动,有效地宣传了法律援助制度,筹集法律援助资金超过一亿元,为数以万计的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 (完)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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