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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出八措施惠及台湾渔民 推动闽台贸易发展

2006年05月01日 10:39

  中新社福州四月三十日电 (孙贤迅 李兆芳)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今日宣布,已制定八项措施落实国台办陈云林主任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惠及台湾渔民的政策,迎接台湾水产品入闽。五月一日起,台湾渔船出海捕获的水产品,只需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福建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经检验检疫放行后进行交易。

  福建检验检疫局局长王志民今日介绍,为迎接台湾水产品进境,进一步探索灵活高效的涉台检验检疫模式,推动闽台贸易健康快速发展,福建检验检疫部门已经推出八项具体措施:

  一是实行到岸前预约报检。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在确定航线航程后,即可凭公海自捕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报检,船舶到岸后补齐原件,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检疫证书。

  二是现场检验检疫做到人等船。继续实施“三个立即”,装载台湾水产品的船舶一经靠岸,立即卸往进口水产品专用仓库,检验检疫人员立即实施现场检验检疫,检验检疫合格立即放行。

  三是实验室检测做到随到随检。

  四是检疫审批做到专人办理。

  五是扩大进境水产品专用冷库的备案范围。将所有注册水产品出口加工企业的冷库列入备案对象,帮助其加快整改,建立HACCP质量体系,尽快达到进境备案冷库的要求。同时,加大力度帮助大型进境水产品专用仓库的规划、建设,为水产品为台湾水产品进境提供充足的库容。

  六是开设专人接听的热线咨询服务电话,备好台湾水产品检验检疫要求、水产品检验检疫流程图等的书面宣传材料,及时向涉台贸易企业解答有关进境活鱼、鱼苗检验检疫暂养场、临时隔离场的申办程序及要求等台湾水产品入境的检验检疫问题,并在报检大厅的触摸显示屏上公示。

  七是抓紧开展闽台鲜活农产品有害生物比较和风险分析研究,以及农残监数据收集与积累,以有针对性地实施有害生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检验检测,做到科学快验快放。

  八是密切与台湾相关机构、企业和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协调决双方遇到的问题,促进良性互动,合作共赢。

  据了解,以往台湾渔民欲将自捕水产品输往福建,办理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较为困难。福建检验检疫部门推出的八项措施,将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扩大闽台水产品贸易发展。这一措施给近阶段一直在福建从事台湾水产品进境的两岸客商以极大的信心,部分客商已做出下一阶段的台湾自捕水产品的进境计划,新一轮的台湾水产品入闽热潮将要到来。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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