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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按江苏标准实现小康:农民人均收入8393元

2006年05月03日 10:49

苏州山塘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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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3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江苏省苏州市不久前通过有关测评,率先实现江苏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总体上实现了一个“不含水分、人民群众得实惠、百姓认可的”和谐小康。

  报道说,江苏省委、省政府依据中共十六大关于加快小康社会建设的要求,量化制定了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其中富民是核心指标。2005年底,在涉及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社会发展、生态环境4个方面的25个考核指标中,苏州有22个完全达标,且都不同程度地高于省目标值。

  去年,苏州市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为5.4万余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276元,农民人均收入达8393元,全市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达98.3%。报道说,苏州也实现了经济与人口、环境、资源的相对和谐。近3年来,苏州的环境质量一路提升,通过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验收,基本建成了15分钟健康服务圈,人均文化活动用房面积增长33.3%,第四次被命名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姜泓冰、杨晴初)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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