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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上海总部:房产信贷由“严控”变“审慎”

2006年05月11日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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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11日电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日前,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06年修订)》。

  与2005年6月发布的《指引》相比,这次的修订版本最大的不同是:将房地产业贷款列为审慎类;将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明确列入支持类,而支持循环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则从其中消失。

  由于当时房地产过热现象较为严重,2005年6月版的《指引》对房地产信贷给予了较为严格的控制,要求各金融机构合理控制,密切关注和防范房地产信贷风险,同时特别强调“严禁违反房地产开发项目自有资金比例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发放贷款,严禁房地产开发贷款跨地区使用,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贷款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严禁违反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政策规定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此次在修订版中,将房地产业调整为审慎类。审慎类主要是对存在贷款、投资、产能增长过快的行业和企业,对贷款资金流向监控困难以及蕴涵潜在风险的行业和企业,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审慎态度,坚持信贷原则,严格贷款条件,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可见,房地产贷款信贷政策与去年比,相对而言要松一些,但仍属于需重点防范风险的一类。(徐海慧)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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