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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警方出台三十八条措施真情服务台商

2006年05月11日 16:48

  中新网莆田五月十一日电 (徐向阳)“五一”长假后,福建莆田市交警支队办证中心陆续迎来一批批办理驾驶证的台商。依据有关程序,台商在一两天内就可完成驾驶证办理手续。这是莆田市公安局三十八条服务台商的具体行动之一。

  为积极服务台商台企,有效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莆田市公安局在该市台办与台商协会的协助下,在多次召开台商座谈会,并结合该市的实际情况,不久前出台了服务台商的三十八条措施。

  据了解,莆田市现有台商四百三十多位,经营一百七十多家台资企业。过去,许多台商由于没有大陆驾驶证,或证件办理时间较长,没能办证自驾。莆田市公安局出台的三十八条涉台服务措施中,规定台商可以根据台湾驾驶证件,换取大陆驾驶证。符合办证条件的台商,第二天即可领取大陆小车驾驶证。另外,对于台商车管服务,如重点工程、重大投资项目的物资运输车辆,生产的重点物品,运送活鲜农副产品的机动车辆,也予以开辟“绿色通道”。

  莆田市台商协会副会长李守岳称赞说,莆田市交警为台商办理驾驶证大大便利了台商,他代表莆田台商协会向莆田市公安局和莆田市交警支队表示谢意。

  秀屿区辖区内有七家台资企业,三千六百多名外来工人,该区公安干警主动到台资企业为外来员工办理暂住户口手续。在秀屿办企业的台商刘先生说,莆田市公安部门上门为台资企业服务为台商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让台商更安心在莆田办企业。(完)

 
编辑: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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