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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再发调控“令牌” 禁东部沿海新建电石项目

2006年05月12日 09:03

    2006年3月13日,正值两会期间。两会代表委员寄语房地产:在信贷、土地政策维持不变的同时,结构调整应成为2006年房地产调控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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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五月十一日电 (记者 于晶波)中国产能过剩行业调控步调渐急。继上月出台煤炭、焦炭、铝、水泥及铁合金等五大行业调控方案后,国家发改委今日又对外公布了电石行业调控方案。按照该方案,中国的东部沿海地区和能源、资源较为匮乏的地区原则上将禁止新建电石生产项目。

  电石行业是中国官方去年公布的十一大产能过剩行业之一。根据官方披露的数字,二00五年底,国内电石生产能力已达一千七百万吨,为当年实际产量的两倍,生产能力已远大于市场需求。

  值得警惕的是,目前中国各地在建和拟建项目陆续投产,每年将净增一百万至一百五十万吨的生产能力。而按这一增长量测算,二0一0年中国电石生产能力将超过二千二百万吨。届时,电石产能将大大高于市场需求。

  根据最新公布的调控方案,中国将彻底关闭和淘汰五千千伏安以下电石炉及开放式电石炉、排放不达标的电石炉。同时,将严控新上电石项目,通过三年时间,使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相适应。

  国家发改委称,中国将对电石行业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坚决取消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政策,并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调整电石行业排染费征收政策,加大排污处罚力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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