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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纪委发布七条“戒律” 预防党委换届腐败

2006年05月17日 10:21

  中新网5月17日电 河南商报消息,今年,河南省省、市、县、乡党委要集中换届。昨日,记者从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纪检监察负责人会议上获悉,为防止在集中换届期间出现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省纪委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党委换届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规定了七条“戒律”。

  这七条“戒律”分别为:

  一是领导干部要从大局出发,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

  二是严禁借干部提拔、交流、调整之机用公款相互宴请;

  三是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提拔、交流、调整的领导干部赠送纪念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四是领导干部在调整期间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借机突击发钱、发物;

  五是不准借领导班子换届或领导干部职务调整、交流之机,购买更换超标准小汽车,所需公务用车原则上在现有车辆中调配解决;

  六是新任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原则上在现有办公用房中调整解决,严禁进行豪华装修;

  七是领导干部在工作调动时,严禁临时决定干部任免、审批项目和发包工程等,更不准在调离后干预原单位的有关工作。(郭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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