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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是小事一桩吗?

2006年05月22日 14:39

    5月18日,在杭州某路口,获悉,杭州交管部门与杭州市文明办密切商讨针对行人闯红灯的管理措施。预计从5月中下旬开始,有关部门将对行人闯红灯进行拍照、摄像等,然后通过媒体曝光,多管齐下,狠抓行人闯红灯。但有关人士指出:从长远来看,只有让行人充分认识到闯红灯的危害,才能够做到真正的治本。 中新社发 引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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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1900多万上海人正在重新学习做一件事:如何正确过马路。

  上月中旬,上海启动了“强化交通整治、践行交通文明”的行动。“这次是动真格的了”:不仅对一些顶风闯红灯且拒不接受处罚的行人按有关法规进行行政拘留,近日,更派出交通协管员,抓拍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行为,并公开曝光。“过马路,当心犯法”,成了这段时间上海家庭与单位同事间最常叮咛的一句话。

  闯红灯,多大件事儿,用得着如此大动干戈吗?围绕着上海治理“闯红灯”的做法,不少人发出了上述质疑。

  然而,这真的只是一件小事吗?

  若说中国人不知道闯红灯是一件违法行为,是一个恶习,绝非事实。打进幼儿园起,我们就开始接受“红灯停、绿灯行”等基本的交通教育,而遵守交通法规又绝非什么苛刻和难以遵从的事。

  那么,违法者何以如过江之鲫,而且,绝大多数又是应比小学生更明“理”的成年人呢?

  中国人并不是生来就是低素质,就是“习惯”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的。不过,倒是有另一种“习惯”因素:习惯于“大是小非”。

  表现在个人品格修养上,是对一些小细节上放低了自律要求。前不久,南京有关部门对青少年荣辱观进行调查,发现大部分青少年对“爱国主义”、“诚实守信”等都有明确认识,但在“闯红灯”、“做家务”、“抄习作”等事上,是非荣辱概念很模糊。而另一个“现状”是:在“小是小非”问题上,成年人甚至不及青少年。

  表现在社会管理运行中,则是“法不责众”替代了“违法必究”。闯红灯行为是交通法规明确禁止的,从第一个违法者起就该依法追究。但“有法不依”,违法者滋生了“非耻辱化”的安全感,遵纪守法者则产生“失衡”,也就造成了类似恶习“代代相传”。

  闯红灯现象已经不是“小事”了。往小说,它直接“制造”了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内一个久治难愈的交通顽疾,多少人为之愁?为之怨?往大说,“中国式的过马路”现在已经成了不文明的代称。

  对于立志要“建设成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来说,这种紧迫感可能更为强烈。国际大都市不仅需要金茂大厦的高度、磁悬浮的速度、陆家嘴的金融实力,需要直逼世界一流的硬件设施,更要有与这座城市硬实力相匹配的“软实力”——市民的文明素质,便是这个“软实力”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连“过马路”这样的举手之劳都无法做到,2年后的奥运会、4年后的世博会,我们又有什么底气和自信,向世界展示一个礼仪之邦、文明古国的气质风范?

  虽然,“学过马路”这样一个“小学生课程”,竟成为今日成年人重新补课的内容;虽然,各个城市纷纷推出的“治理”手段还有待更加文明、有效,但是,我们毕竟看到了陋习被强制革除的希望——至少最近一段时间,几乎所有上海人都感觉到:上海的交通风气大大好转了。

  但愿,这一来之不易的“成果”,能够保持下去,并且扩大到全国各地……

  (来源: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吴焰)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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