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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药监局:未接到有“齐二药”不良反应报告

2006年05月23日 18:01

    5月21日,在齐齐哈尔,车辆经过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大型产品广告牌。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吊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中新社发 王云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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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沈阳五月二十三日电 (石岩)日前,此间和省外媒体曾报道沈阳出现一例“齐二药”不良反应者。今天下午在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召开的会议上,辽宁省药监局有关负责人称,辽宁目前未接到有“齐二药”不良反应者的报告。

  据媒体报道,沈阳市苏家屯区一农民因犯心脏病,凭处方在东北大药房苏家屯店购买了三盒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素注射液,分十次进行了注射。该农民称,其在注射之后病情非但没有好转,还出现了胸闷、气短等症状,而且小便频繁。看到“齐二药”生产假药的新闻后,他随即到药房索赔,但药房只退还了他购药的一百二十一元钱。药房工作人员让他填写一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他当时没有填。

  沈阳市药监局获悉此消息后,马上找到该农民了解有关情况。随后,沈阳市药监局表示,对这起“齐二药”不良反应的投诉目前尚无定论。

  在今天下午的会议上,面对记者的纷纷提问,辽宁省药监局负责人表示,辽宁目前还未接到有“齐二药”不良反应者报告。辽宁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王主任表示,如消费者使用了某些药品,怀疑自己产生了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并及时到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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