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刘建超:不能接受对中方与伊朗核能合作的指责

2006年05月23日 20:16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今天下午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国际上对中方与伊朗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指责,中国是不能接受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23日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今天下午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国际上对中方与伊朗和平利用核能合作的指责,中国是不能接受的。

  有记者问:有报道说,欧洲官员说,伊朗浓缩铀原料和中国有关系。请核实。

  刘建超说,中国一贯反对核武器扩散,支持国际核不扩散的努力。中国不出口铀浓缩和后处理等敏感设备和技术。中国1992年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中方一直严格遵守自己的国际义务和承诺。

  他指出,一些国家曾与伊朗在和平利用核能领域开展过合作。中方也曾经与伊朗有过一些和平利用核能的合作,早已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了中伊在这个领域的合作情况。有关的合作符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有关规定,均接受机构的保障和监督。

  刘建超表示,对国际上一些舆论在这个问题上的指责,中国是不能接受的。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