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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新“法”扁婿赵建铭若有罪难获缓起诉或缓刑

2006年05月27日 11:17

  中新网5月27日电 陈水扁女婿赵建铭因涉台开内线交易案被收押禁见,由于赵建铭涉案时间在去年间,因此适用“证券交易法”前年“修法”后的刑度。新“法”对内线交易刑期是“3年以上、10年以下”,因此未来赵建铭若是遭起诉或判刑,几无可能适用缓起诉或缓刑。

  据“中央社”报道,岛内“证交法”于2004年3月修正通过,将内线交易刑责由7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科新台币1000万以上、2亿以下罚金;目前检调掌握赵建铭涉及内线交易犯罪事证,则为去年中旬的时间,因此必须适用新“法”。

  此外,依岛内“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检察官可参酌状况予以缓起诉处分,而依刑法规定,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者才具缓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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