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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十一五”末半数以上行政村达到新农村要求

2006年06月03日 00:33

  中新网6月3日电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1日在接受“富民优先江苏行”记者集中采访时表示,“十一五”末,全铜山县要有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该负责人称,铜山县是一个城郊型大县,全县总面积1856.6平方公里,总人口119.6万人,现辖20个镇、一个农场、一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16个行政村。铜山县曾两度跨入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被誉为“淮北领头羊”,近年来又两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财政总收入11.65亿元,同比增长31.3%,一般预算收入5.36亿元,均居苏北第一。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财政收入突破10亿元大关,工业用电量突破10亿度,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920元,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6.2:53.1:30.7,和全国县份比较,铜山县应属于中等发达地区。标志着铜山县近入工业化中期初始阶段。

  他还说,统筹规划、典型示范、梯次推进。虽然铜山县处于全国中等发达的地区,但是铜山县经济发展不平衡性较大,镇与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基础条件不同,因此铜山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只能坚持梯次推进的原则。2006年铜山县首先确定了21个经济发展较快、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重点建设;2007年,继续巩固和发展21个示范村,同时再选定50个左右的行政村,重点扶持发展;2008年再选定100个左右的行政村进行扶持;2009年全县316个行政村要全部纳入政府扶持范围。“十一五”末,全县要有5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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