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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在上合组织能源合作领域不排斥他国利益

2006年06月06日 17:48

  中新社北京六月六日电(记者 李静)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六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是经贸合作的组成部分,中方在此领域不排斥其他国家的利益。

  刘建超说,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领域从最开始的安全领域逐渐扩展到人文、经济领域,并都取得了积极进展,为本地区的和平、稳定、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他强调,上海合作组织是一个开放性的组织,不结盟,不针对第三方,也不排斥任何国家,这是六个成员国早已达成的共识。六国在能源领域的合作是在双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合作。“从中国方面而言,我们不排斥其他国家的利益。”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月十五日将在中国上海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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