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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日起台胞可持来往大陆通行证前往香港

2006年06月08日 10:57

  中新社北京六月八日电 (记者 朱大强)记者今天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获悉,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公布,从今年六月十二日起,台湾居民可持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和有效的签注前往香港逗留不超过七天。

  据介绍,此前,台湾居民持台胞证可过境香港。但以香港为目的地的台湾居民前往香港需事先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入境许可。由于没有相应的受理机构,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前往香港很不方便。部分台湾居民通过不同渠道反映这一问题。

  今年以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经与香港入境事务处协商,香港入境事务处对台湾居民短期(不超过七天)前往香港做出了上述安排。该安排为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前往香港提供便利的同时,将惠及其他台湾居民。(完)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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