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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表示,陈水扁有义务就“罢免案”提出答辩

2006年06月14日 16:38

    对台湾当局领导人的“罢免案”十三日在台湾“立法院”正式启动程序,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岛内媒体时刻关注“罢免案”的进程。图为“立法院”议场外,多家电视媒体转播车实时传回最新信息。 中新社发 曾嘉 摄


 

    有关罢免陈水扁的提案,6月12日在台湾“立法院”程序委员会经过表决,通过将列入临时会报告事项的第一案。临时会决定13日到30日召开,并处理罢免案及水患治理特别预算案等十四项议案。 中新社发 黄少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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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4日电 对于陈水扁不提出“罢免案”答辩书,中国国民党主席马英九表示,此举给外界觉得是权力傲慢。他说,尽管陈水扁有一百个不开心,有一百个不愿意,都应该答辩。

  据“中央社”报道,国民党14日下午举行乔迁茶会,马英九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陈水扁不答辩是逃避,答辩是权利也是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不行。

  马英九说,扁应该说明为何不接受“罢免”,不答辩好像给外界觉得是权力傲慢,,尽管陈水扁有一百个不开心,有一百个不愿意,都应该答辩,这是陈水扁自辩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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