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商务部:上合峰会期间将签近二十亿美元合作项目

2006年06月15日 14:40

  中新社北京六月十五日电(记者 俞岚)商务部副部长于广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在今天开幕的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六国企业、银行间将有一批总金额近二十亿美元的大中型合作项目签署商务合同和贷款协议。

  据介绍,这些项目包括贯穿塔吉克斯坦中部与乌兹别克斯坦相连的公路、塔吉克斯坦境内的五百千伏和二百二十千伏高压输变电线路、吉尔吉斯斯坦首座日产两千五百吨的水泥厂、哈萨克斯坦独立以来首次自主建设的水电站等。

  于广洲表示,六国下一步合作的重点可以放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大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力度;二是增强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依存度;三是深化经济技术合作,推动优先领域的网络性合作项目;四是适时研究区域经济合作的长远发展目标。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五年来,各成员国之间合作成效明显。二00五年,中国与五国贸易额达三百七十七亿美元,比上海合作组织成立时增长百分之二百一十二。中国对五国累计实际投资总额近八十亿美元,约为二00一年的四倍。成员国之间的相互投资已达一百五十亿美元,各方在油气、交通、电信、电力、化工、建材、承包工程、农业和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一批经济合作项目已开始实施。

  据悉,今天上午将举行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工商论坛全体大会,下午将分成贸易和投资合作、金融合作两个分论坛继续进行。于广洲称,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探讨区域内贸易投资便利化、能源、交通、电信等优先领域大项目合作以及区域内融资支持体系建设等问题。(完)

 
编辑:赵海燕】
  相关专题:2006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