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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要求严防黑恶“保护伞”打击报复办案干警

2006年06月19日 09:05

  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中共河北省政法委和纪检委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护“打黑除恶”干警的人身、家庭和财产安全。

  这份《关于在“打黑除恶”斗争中依纪依法保护政法干警的意见》特别指出,要防范黑恶势力诬告陷害办案干警,严密防范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利用手中权力打击报复办案干警;对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办案干警的,要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从重惩处。

  鉴于“打黑除恶”斗争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该文件还提出,对办案干警在“打黑除恶”斗争中因执行公务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确认;对防卫过当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要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该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受理被处理干警的申诉,对受到诬告陷害的政法干警,负有调查处理职责的部门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及时为其恢复名誉;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补偿;政治待遇受到影响的,要及时恢复其政治待遇,消除不良影响。(马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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