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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杂志刊女童性感照 被批涉儿童色情有违操守(图)

2006年06月21日 08:46


(香港星岛日报图)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星岛日报报道,杂志封面刊登性感照屡见不鲜,但最新一期的《壹本便利》,竟以年仅十四岁而未成年少女,穿一件半透明,并且湿透的睡衣照片作为封面,事件震动教育界。香港教育评议会批抨,该报道涉及儿童色情,做法有违反传媒操守。

  该少女是三人少女组合“Cream”的成员李某,她坐在水中面对镜头摆出各种姿势,胴体若隐若现。该报道称,李是在母亲的陪同下拍摄有关照片。报道又形容,她是校内出名的“风头趸”,并提到她被色魔跟踪的经历,文中称“初熟美少女又岂止吸引麻甩佬”。

  教育评议会副主席何汉权批评,该辑照片涉及儿童色情,促请报业评议会关注事件,“将未满十五岁的少女性感相做封面,在教育界角度看已属暴露,涉及儿童色情。”他又指,内文列明该小童就读学校,并刊出其穿着该校校服照,做法可悲,而且卷标了该校及该名小童,做法不公平。

  何汉权认为,该小童的童年已被扼杀,作为父母及家长应以此事引以为鉴。他又批评,传媒在操守上亦有问题,“负责的编辑及记者抚心自问,会否将自己的子女拍这些照片﹖”他称,作为教育界只能发声不满,最终是属传媒自律,注意道德操守,他认为有关部门亦应进一步收紧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

  律师林顺馨指出,香港有法例保护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士,家长及监护人必须履行对他们的监管,这些监管包括保护未成年人士避免参与不道德的行为。她认为该杂志做法未必有违法例,但在道德上肯定有问题。

  借卖弄青少年胴体刺激销量,外国早有先例。著名美国时装品牌Calvin Klein,一九九五年在该国一辑牛仔服广告中,找来几位未成年的青少年,在镜头前穿上短小背心短裙,只有十五岁的女孩,趟在沙发上搔首弄姿,有意无意间露出内衣裤。广告引起极大震荡,因由被指色情猥亵,结果被政府饬令禁播。

 
编辑: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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