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湘潭警察肇事警车失控致3死10伤 长跪3小时谢罪

2006年06月25日 06:21

  “吱——”随着一阵尖锐的刹车声,一辆失控的无牌猎豹车冲向马路边的夜宵摊,碾碎三张桌子后,撞上数名村民,造成3人死亡、10人受伤。湘潭民警驾驶“警车”撞人事件引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该厅成立了调查组跟踪督察。前日,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杨建农向社会通报了案件情况。目前,肇事警察贺浩波已被依法逮捕。

  据调查,肇事的无牌猎豹车系湘潭市电业局安保部车辆。因湘潭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涉电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在电业局办公,该车成为办案交通工具,但未上警牌。电业局安保部门在2006年4月擅自将该车喷涂为警车外观,安装了警灯、警报器。湘潭市公安局决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

  省公安厅要求交警部门通过“三严格一加强”来规范警车管理。一是要严格警用车辆上牌环节的监督和审批,凡是违规弄虚作假为非公安机关车辆呈报上警牌的,除追究有关审批人责任外,还要全省通报,责令有关公安机关收回警牌。二要严格警漆、警灯警报器的管理,对违规喷涂、安装的,要追究经办人责任。三要严格驾驶警用车辆人员的教育管理与资格审查。从今年开始对警车驾驶人实施年度资格审查制度,每年审查一次。对开警车耍特权、抖威风、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驾驶人要定为不合格,取消准驾资格。(来源:北京晨报)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