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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对官员实行"救灾限时问责制"以高效救灾

2006年07月24日 20:03

    七月十九日,湖南衡阳受灾最为严重的耒阳市各乡镇正在加紧抢修电力设施。自十四日发生洪水以后,耒阳市三都、上困等八个乡镇全部被水淹,倒塌房屋二万余间,造成断水、断电、断通讯的状况。 中新社发 刘双双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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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长沙七月二十四日电(王永华)位于湖南衡阳的三都、盐沙几个重灾乡镇的省道交通在“七•一五”洪灾中被毁中断,灾民急需的救灾物资无法送到。当地立即组织养路工人现场抢修,本来需要二、三个月才能修好的水毁公路,仅在三天内就完工通车。

  这是湖南衡阳市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救灾限时问责制”、实现高效救灾的一个缩影。

  七月十五日以来,受“碧利斯”影响,湖南衡阳市境内的耒阳、衡南等县(市)区遭受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涝灾害,一百六十九个乡镇、近三百万群众受灾。洪水退后,当地政府迅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并对救灾工作实行“限时问责制”。

  问责制内容涵盖灾区的通水、通电、通信、通路、城区淤泥清洗、疾病防疫、农作物抢收补种、校舍维修、倒房户重建规划以及救灾资金、粮食、被服发放等二十余个项目。同时,对完成任务的时间规定期限,要求因灾受损的供电、供水、通讯、城区清淤必须在三天内完成;水毁公路在一月内完成;房屋重建的规划在本月内完成;灾民新村在月底动工、十月底全面竣工。

  “救灾限时问责制”明确规定,对在救灾工作中项目不落实、完成工作任务超期限而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一把手”的责任。

  连日来,该市已派出二十一个救灾工作组进驻重灾村开展帮扶。到目前为止,因洪水中断交通的五十一个乡镇已有四十九个恢复了交通;灾区的供水、供电、通信在规定的限期内已完全恢复。灾民新村的规划及其他救灾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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