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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农民工:“有块地方搁下铺盖就没人管了”

2006年07月30日 10:54

    6月15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纪检组组长张鸣起介绍,当前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资方面的问题,包括同工不同酬,或者我出卖我的劳动,没有拿到报酬,或者是没有拿到相应的报酬。二是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矿难死亡问题。三是社会保障问题。三个问题当中,反映最强烈的就是劳动安全卫生问题,也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甚至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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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指出:农民工同是城市纳税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中低收入者,也应享受城市福利政策,享受经济适用房或廉租屋的优惠政策……

  中新网7月30日电 据工人日报报道,今年7月,全国总工会启动了“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防暑平安度夏”活动。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该活动的主旨是督促企业明确划分生产作业区和生活区,合理设置宿舍、食堂、饮水、淋浴、卫生等基本生活设施,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然而日前,记者者在北京对部分农民工住宿现状进行调查后发现,仍有一些农民工住宿条件不尽如人意。

  “有块地方搁下铺盖就没人管了”

  几天前,记者在一栋尚未盖好的公寓楼见到了黄继。今年23岁的黄继来自湖南岳阳,如今在北京某高校学生公寓楼工地做家装工作。黄继说:“我们根本没有固定住处,干到哪儿就住到哪儿。”他同20多位工友负责这栋楼的吊顶等装修,因此也就分别住在了楼内三个房间里。床铺是六人通铺,由于还在施工,地上湿漉漉的,房间里非常潮。

  黄继说:“我们的住处没人管。工头告诉你住三层,你就自己到三层随便找,有块地方搁下铺盖就没人管了。这栋楼从一层到三层都住着我们农民工,吃喝拉撒全在里面了,特别脏,地上到处都是水。”

  建设部早在2005年就颁布实施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根据规定: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站(或容器)及盥洗设施等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厕所地面应硬化,门窗应齐全。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以后,每隔四层宜设置临时厕所。厕所应设专人负责清扫、消毒,化粪池应及时清掏等。而记者见到的这处工地显然多处不符合规定。

  恶劣环境造成农民工身体伤害

  一般来说,农民工大多都很年轻,这使他们对自己的健康状况都很自信,即使患病也不太在乎,但实际上恶劣的居住环境还是给他们造成了身体伤害。

  2005年4月,黑龙江省武警医院曾为农民工进行免费体检。据该院泌尿科专家曾宪辉介绍,从对部分农民工的查体和咨询来看,由于农民工居住条件差,阴冷潮湿,农民工容易患上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泌尿生殖器肿瘤等泌尿性疾病,而且患病农民工接受正规治疗的寥寥无几。

  2005年底,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展了一次为农民工免费体检的爱心活动,结果发现40%左右的农民工带病上岗。其中住得差、吃得脏、干得累是病源。

  住宿条件差屡见报端仍无改善

  近年来,有关进城农民工住宿条件差的报道并不鲜见。

  新华社5月28日报道,在海口市盐灶街一间楼上楼下仅80多平方米的民房内,竟然租住着5户农民工家庭,大小17口人,房间内走路需要侧行。

  在海口市近郊坡博村一间民房,每月租金150元,约12平方米的房间,放着两张床,中间用一块布帘隔着,23岁的儋州市姑娘阿润和一个打工姐妹睡一张床,而另一张床上睡着一个姐妹和她的男友。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市建管委在对兰州市市区建筑工地农民工的作业、生活环境抽查过程中,查出11项工程项目存在管理混乱,生活设施未按要求设置。具体包括施工现场的施工区与生活区未分设或未采取隔离措施,有些工地农民工宿舍设置在阴暗潮湿的地方,或者用彩条布搭设成简易宿舍,个别工地的农民工宿舍设置在未竣工建筑物内;农民工宿舍内净高度未达到2.4米,且未设置窗户,室内活动空间狭小;未使用标准床架,而是用空心砖和木板、胶板搭起大通铺;宿舍内乱拉电线现象普遍等。

  尴尬的“中国第三种人口形态”

  据统计,中国外出农民工数量为1.2亿人左右,其中仅建筑业农民工队伍就达3200万左右,占进城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占从事建筑施工人员总数的90%以上。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主要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走入城市,他们在城市中的住宿也成了一个大问题。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提出,农民工“既非市民又不务农,已经形成了中国第三种人口形态。他认为,农民工的这种尴尬的处境和较低的收入水平,使得他们在城市里的住房问题不可能靠自己解决。为此,纪宝成建议政府,要研究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廉租房制度,改革廉租房政策,同时利用市场力量,切实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经济学院教授郭松海认为,大量外来农民工同时是城里纳税人,他们大多数是中低收入者,也应享受城市福利政策,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经济适用房或廉租屋的优惠政策。应鼓励开发商建造民工住宅、民工公寓,或对危旧房进行改造和维修,为农民工提供较低价格或房租的住房。

    解决农民工住宿可供借鉴成功经验

  事实上,解决农民工住宿问题,已经有一些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今年6月,重庆南岸区以建设阳光公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为突破口,建造每晚收费一元的“阳光公寓”,受到进城农民工的欢迎。农民工对每晚一元的低廉租房很满意。而且,社区居委会收取的住宿费,除去管理人员工资和管理维护费用,还略有结余,低廉的“阳光公寓”获得了健康持续发展。

  近日,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街一座近千平方米的社区保洁员集体公寓正式落成,来自山东、河北、安徽等地的50名农民工保洁员搬进新居,他们将免费居住在这里。过去,这些来自异乡的保洁员只能居住在临时建筑工棚中,十几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雨天院内到处积水,冬天屋里八面透风。而新建成的宿舍厨房、洗漱间、淋浴间等一应俱全,还购置了电视、VCD、音响、家具和太阳能热水器。另外专门设置了“探亲房”,提供给探亲的家属居住,这些保洁员居住的所有费用都是由街道出。

  在解决农民工住房的具体操作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要充分考虑农民工的作息时间、地域分布特点以及经济承受能力。政府职能部门在操作之前,应该做好调研和市场分析;在操作的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招租政策,避免造成房屋闲置带来的损失,更要避免政府形象的“隐性损失”。 (霍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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