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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将第五次审议 通过要交全国人大审议

2006年08月16日 19:53

    2006年3月13日,安徽淮北新华书店内,读者在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文本。3月12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向记者透露:备受关注的《物权法》草案将在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提请审议。 中新社发 谢正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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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16日电 据新华网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传来消息称,物权法草案即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五次审议。 将于22日开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将审议物权法草案纳入了议程草案。

  作为中国民法草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物权法草案于2002年12月与民法草案其他部分一起进行了首次审议。在随后的四年间,物权法草案在民法草案九个组成部分中被排在立法进程优先位置,先后经过了二审、三审和四审。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2005年7月10日,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随后的40天时间里,社会各界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等方式提出11543件意见。这些意见主要集中于与民众切身利益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征收征用中“公共利益”的含义、城市居民能否到农村买房、防范国有与集体资产流失、不动产统一登记、明确集体所有制的财产范围等。

  负责意见收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这些意见一方面反映了普通民众积极参与立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民主热情和法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这些问题涉及各方面的不同利益,是改革过程中社会矛盾的集中体现。

  公开征求意见后,物权法草案进行了第四次审议。有关人士介绍,这时的物权法草案已吸纳了社会各界提出的许多意见,许多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被进一步明确。

  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多次召开座谈会,继续就物权法草案的修改和完善听取各方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提出,修改物权法草案,要深入研究如何准确反映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如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如何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等重大问题。

  几天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五次审议。针对物权法草案何时通过的问题,有关专家表示,像物权法这样的重要法律,需要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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