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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叫停有偿婚姻服务 结婚登记可自带相机拍照

2006年08月24日 11:01

    资料图片:7月31日,在无锡市崇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在刚开始上班的7分钟内,就有4对青年前来进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日是中国传统的“七.七牛郎织女相会日”,许多青年选中这个具有传统意义的日子进行登记结婚。 中新社发 盛国平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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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8月24日电 今后,与有偿服务有关的婚姻服务都将靠边站,远离婚姻登记中心。据上海青年报报道,上海市民政局23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在本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的通知》,从10月1日开始,新人可自带相机或摄影机,为结婚登记的美丽瞬间留念。

  据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人员、经费等方面的原因,个别婚姻登记机关与婚姻服务仍存在相互依附的情况。为杜绝诱导消费的现象发生,上海市民政局决定在该市婚姻登记中心(所)内停止摄影等有偿婚姻服务。

  据介绍,即日起至9月30日,上海各区县要完成婚姻登记与有偿婚姻服务在“人员、场地、程序”上的分离工作,各婚姻登记中心(所)内一律停止结婚拍照、颁证摄像、结婚证套销售等有偿婚姻服务,与婚姻登记有关的有偿婚姻服务场所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中心内。禁止在婚姻登记中心内张贴或发放商业性广告、画册,确保婚姻登记场所的庄严整洁。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便利为婚庆公司等有偿服务机构推销保险、商品和服务。

  通知还规定,颁证工作人员将免费为市民提供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市民可自带相机摄影留念,工作人员不得设置障碍。(范彦萍)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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