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外报评论:监督法保障民主执政 中国落实宪政精神

2006年08月29日 09:33

    八月二十七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严义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就当天通过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企业破产法、合伙企业法修订案三件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图为乔晓阳称,监督法对监督一府两院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中新社发 盛佳鹏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8月29日电 中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了监督法,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发表社论指出,这部法律意义重大,反映了中国共产党正尽其所能落实宪政精神,使国家政治体制走在健康发展的道路上。

  社论表示,从中共十六大以来,“加强执政能力”是最优先的议题之一。执政者要跟错误保持距离,就不得不与监督和制约为伴。如今,从徘徊中往前迈出一大步的《监督法》,可望使各级人大更有“能力”确保“权力”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

  《联合早报》同时还刊登署名“叶鹏飞”的文章说,继中共中央办公厅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交流与回避发出三个法规文件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议通过了强化人大制衡“一府两院”权力的《监督法》,把权力制约提升到了制度保证的高度。

  文章认为,对于《监督法》的制定,胡锦涛强调要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显示中共决策层已经意识到必须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缺乏制衡的弊端。

  文章指出,《监督法》代表的是对民主精神和决策透明的追求。在中共领导人反复强调“民主执政”后,终于让外界从《监督法》看到其背后的决心。更具意义的是,民主执政的举措不是即兴的作为,而是比较艰难的制度和法律建设。长远而言,这种取向更能保障政治改革的果实。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