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31日电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标的不足1万元的,法院按每件50元收费。可四川崇州市李念刚在向崇州法院申请一笔标的为2300余元的赔偿款时,该院立案庭硬要收他400元执行费。李念刚向立案庭副庭长高志红讨说法,被对方打倒在法院门口。昨日高志红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警方处5日行政拘留。
今年50余岁的李念刚开了家民间调查公司,负责代理一些诉讼案件。今年初,市民朱某委托李念刚代理一个民事赔偿案。此案经崇州法院审结后,今年6月30日判令吴某支付朱某2308.4元赔偿费。案件判决生效后,吴某却拒绝付款。无奈之下,李念刚决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8日上午,李念刚来到法院立案庭,在向立案庭法官魏某阐明情况后,魏某当即为李开具了张400元的法院强制执行费票据。
“你是不是把票据开错了?”李念刚疑惑地问。李从事法律工作多年,获悉标的不足一万元的强制执行款,法院应按50元钱每件收费。“标底才2308.4元,法院凭啥收400元?”李念刚很纳闷,当他看到立案庭副庭长高志红就在魏某旁边办公,于是就想走过去问问。李念刚说,高志红抬头冲魏某大声吼。“给他解释那么多干啥子,这里我说了算!”
“难道执行费提高了?”李念刚查询有关法规,在证实法院执行费并未涨价时,他心里不免气愤。中午12时左右,李念刚无意间看见高志红从法院大楼出来,就决定去找他问个清楚。生性倔强的李念刚据理力争,高志红火了,扑过去一拳将李念刚打倒在地,又用脚猛踢李念刚。“救命哦!”李念刚并未还手,而是理智地呼救。
两位巡警将李念刚带至崇庆路派出所报案。民警在对李作完伤情取证后,随即将其送往医院检查。“我还以为高庭长与老李在玩,哪晓得动的是真格?”李念刚遭殴打一事,也被附近居民所证实。目击者张先生至今还纳闷,高志红当时为什么火气会那么大,知法违法。
在崇州市公安局向李念刚出具的“法医临床学鉴定书”上,警方根据《人体轻微伤的鉴定》中相关规定,对李念刚作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警方于昨日向高志红下发了“崇州市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书显示,警方在认定相关证据后,依据《治安处罚法》第43条第1款规定,对高志红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决定。
据介绍,今年37岁的高志红毕业于某知名高校政法系,在崇州法院算是资深法官。崇州市法院院长杨明忠表示,待警方查明情况后,法院内部还要再对其酌情处理。(王仁刚 刘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