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国内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中共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过多 带来职责不明弊端

2006年09月05日 15:24

  中新网9月5日电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课题组的文章说,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过多,带来诸多问题。

  文章说,中共地方党委换届前,普遍存在副书记职数过多的问题。以县(市、区)为例,有的地方在11名县(市、区)常委中,就有5名副书记,占常委总数的45.5%。

  副书记职数过多带来的问题:一是副书记事实上成了党委班子中的一个领导层次。具体工作中,基本上是常委有事先向分管副书记汇报,然后再向书记或常委会汇报。这虽然有利于减少工作中的失误,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工作效率,容易使常委产生依赖性,影响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二是书记办公会成了事实上的决策层。党的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书记办公会不是一级决策机构。但实际工作中,对重大问题,都是先上书记办公会,如干部任免讨论决定时,有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秘书长参加,已经超过了常委会的半数,事实上已主导了常委会的决策。书记办公会上定下来的事情,再拿到常委会上通过,这样做不利于调动其他常委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党政分工不清晰。党政班子之间分工交叉,工作权限和职责相互重叠。如对农业、政法、宣传、教育、文化等工作,党委有副书记或常委分管,政府有副县市区长分管,既增加了工作层次,又加大了协调难度,出了问题也难以追究责任。通过地方党委换届减少副书记职数,可以有效地解决书记办公会成为事实上的决策层的问题,解决党政分工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充分发挥常委集体领导的作用。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