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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列五种不规范促销行为 严禁违反善良风俗

2006年10月08日 09:43

    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联合发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将于2006年10月15日起施行。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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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商务部消息,日前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在接受采访时列出五种不规范促销行为。

  黄海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零售商的促销活动十分活跃,对繁荣市场、促进商品流通、拉动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零售商的促销活动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是不实宣传。比如,有的零售商在宣传时,不明示促销活动的限制性条件、例外商品;有的零售商以虚假的清仓、拆迁、停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欺骗消费者等。

  二是价格欺诈。一些零售商以频繁打折、降价等方式促销,以虚高原价迷惑、欺骗消费者。

  三是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零售商往往规定促销商品不退不换,或以保留最终解释权等名义,免除自己的责任。

  四是缺乏安全管理措施。一些零售商在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时,缺乏必要的安全措施,容易造成经营场所内人员大量聚集、秩序混乱,甚至引发人身伤亡事件。

  五是违反商业道德,进行有违社会善良风俗的促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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