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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现状堪忧

2006年07月04日 09:44

  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近年来社会变革中逐渐衍生和正在趋成的一个特殊群体。为了清晰地勾勒这个凸显的社会问题,司法部于2005年中期组成课题组,集中力量开展“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问题”的调研工作。本次调查以全国31个省(区、市)所有在押的有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为总体,分别抽取了12个省、区、市的36座监狱中(重型犯监狱、普通犯监狱、女犯监狱各占三分之一)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样本11527个,采集数据超出50万条。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我国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归纳和整理:

  截至2005年年底,在我国监狱服刑的156万名在押犯中,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近46万人,占押犯总数的30%左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逾60万。

  一、家庭经济陷入困境,半数以上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生活堪忧

  调查结果显示:45.9%的监狱服刑人员表示,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没有保障,原居住地在农村的监狱服刑人员中,有52.8%认为其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状况没有保障;25%的监狱服刑人员表示,对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是否有保障不清楚;不足30%的服刑人员认为孩子目前的生活状况处于有保障状态。

  二、辍学现象严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教育权得不到保障

  统计结果显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辍学的人数占被调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的13.1%。其中,户口居住地为大中城市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率为6.6%,户口居住地为小城市(含县、镇)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率为10.1%,户口居住地为农村的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辍学率16.1%。

  统计结果同时显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的辍学群体在其父(母)亲入狱后显著增大。被调查的服刑人员中,其未成年子女在父(母)入狱前就已经辍学的占未成年子女辍学总人数的17.56%,在父(母)入狱后辍学的为82.43%。

  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现象令人担忧

  统计结果显示: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社会上流浪、乞讨的占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总数的2.5%。其中,居住在大城市、小城市(含县、镇)和农村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外流浪、乞讨的人数在该类未成年子女总数中所占的比例依次呈递增态势,分别为1.4%,2.4%和3%。令人担忧的是,多达1/5的服刑人员(占被调查总人数的22.3%)因为种种原因,不知道孩子现在的情况,更不清楚他们是否已经在社会上流浪或者乞讨。

  四、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率远远高于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

  统计显示:2006年未成年在押犯占全国在监狱服刑人员总数的百分比为1.41%。

  本次统计结果显示:被调查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的人数占被调查人员未成年子女总量的1.2%。

  统计结果同时显示:有9.4%的被调查人员表示并不清楚自己的孩子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慎重起见,课题组在结束了全国大规模的抽样调查以后,专门到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在押的所有未成年犯进行了全员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未成年犯父母一方或双方被判刑的占未成年犯总量的9%。广东司法厅调查显示,截至2005年5月,广东省未成年管教所收押的未成年服刑人员中有15%是父(母)服刑和有家庭缺陷的。调查结果从不同的角度印证了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犯罪率要远远高于全社会未成年人犯罪率的结论。

  五、不发达地区和农村贫困地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是“弱者更弱”,雪上加霜

  在相对不发达或者是比较贫困的农村地区和一些小城市(含县、镇),原本家庭经济收入就比较低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在父母服刑后更是雪上加霜,沦于更加贫弱的境地,更加不断地被社会边缘化。这种因地区差异导致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的“弱者更弱”的现象值得关注。

  六、遭遇双重家庭变故的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其父母的监护职责形同虚设

  统计结果显示:12%以上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受到过刑罚处罚,全国目前大约有近6万个服刑人员家庭的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发生事实上的丧失或者缺损,他们的生活状况、教育状况受到严重的威胁。

  七、未成年子女是监狱服刑人员的主要精神支柱

  课题组在调查量表中设计了“最希望谁来探视自己”的多项选择,近50%的服刑人员将孩子排在了第一位,其次才是配偶和父母,分别占28.1%和12.6%。在“服刑期间最担心的事情”的多项选择中,有66.4%的服刑人员将“担心孩子遭受歧视、无人照管”作为了首选。其后依次为:“担心家中父母无人照顾和赡养”的占45.1%;“担心出狱后找不到工作、遭受社会歧视”的占36.8%、;“担心配偶提出离婚”的占11.6%。

  八、“相见难”,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缺乏“零距离”亲情互动

  目前,我国监狱服刑人员中相一部分当以跨省市“异地”服刑为主要模式,路途遥远、旅途花费、家境贫寒、孩子年龄幼小或者监护人有某种理由不方便带领孩子到监狱探视,以及监狱普遍也未设置适于孩子接见的场所等等众多难以克服的障碍,导致了服刑人员与未成年子女“相见难”的产生。

  九、“救助弱”,监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助状况欠佳

  统计结果显示:94.8%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没有受到过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曾受到过社会救助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仅占总数的5.2%。

  (本文为报告摘编)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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