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男子被警方传讯 竟在派出所内“顺走”警察手机

2006年07月07日 14:02

  中新网7月7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广西博白县无业游民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被传讯到派出所,却在派出所内将警察掉在沙发上的手机偷走。7月6日,这名胆大妄为的窃贼刘德华被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刘德华系广西博白县人,2006年2月从博白县到钟山县找工作,因工作无着落而整日游荡。3月9日晚,刘德华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被传讯到钟山镇派出所接受讯问。凌晨4时30分,干警虞某某将手机关机后放进衣服口袋里。

  6时许,虞某某不慎将一台“银河”牌手机掉在讯问室的沙发上。在虞某某走出讯问室去开大门时,刘德华趁机将手机收藏在其裤裆里。虞某某发现手机不见,便在讯问室查找,同时问刘德华是否拿了手机,刘德华否认拿了该手机。

  10时许,派出所干警宣布对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刘德华刑事拘留,刘德华提出要上厕所,将放在裤裆里的手机拿出来放在裤子口袋里,派出所干警在对刘德华送往看守所进行检查时,从刘德华裤袋里搜出一部“银河”牌手机,经确认是干警虞某某的手机。(龙凤鸣)

 
编辑:李淑国】
 


  打印稿件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