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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部委自15日起联合掀起“反盗版百日行动”

2006年07月14日 16:55

    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市区两级文化执法部门开展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打击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违法活动,此次共收缴盗版光盘四万三千余张。图为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多脑河电子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据悉,北京今年以来共收缴侵权盗版图书及光盘二百余万册(张)。 中新社发 徐曦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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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七月十四日电 (记者 孙自法)中国官方十大部委十四日在北京联合宣布,自明天起至十月二十五日,在全国开展为期一百天左右的集中打击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

  这一行动简称“反盗版百日行动”,既是中国官方掀起的新一轮反盗版风暴,又是中国官方自集中开展侵权盗版“严打”活动以来,历时最长、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行动。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新闻出版总署署长龙新民称,“反盗版百日行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是确保国家文化安全和战略安全的需要,关系到国家根本利益。他说,此次行动重点确定在对正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经营盗版制品的整治上,同时坚决取缔无证照的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全面清理销售盗版制品的游商、地摊,切实解决违法、违规经营盗版制品而又逃避打击的问题。

  这位高官表示,通过此次反盗版风暴,要使中国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市场得到明显净化、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抵制盗版制品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反盗版百日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检查督导和总结验收四个阶段,并由文化部、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等八个政府部门发布具体行动《公告》,其中监察部乃首次参与反盗版行动,将负责对行政部门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

  新一轮反盗版风暴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政法委、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监察部等分工协作和负责实施,当天下午还与北京市共同举行仪式,启动全国“反盗版百日行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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