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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低调迁入新豪宅 搬家占道遭警察罚款(图)

2006年07月24日 16:28

   林志玲 中新社发 潘索菲 摄


  台湾名模林志玲前天终于迁入位于台北、价值5000万(新台币,下同)的“百达富丽”新家,从去年11月30日买下至今,新居历经近8个月才装修完工,林志玲一方面觉得开心,一方面却也必须担心,“背债”的日子从此如影随形。

  舍弃住了28年的旧居

  去年11月底,媒体披露名模林志玲与妈妈吴慈美、哥哥林志鸿外加银行人员一同前往台北西宁北路的房产公司,进行新房子签约。由于长期饱受狗仔追踪,林志玲深感全家人生活毫无呼吸空间,让向来重视隐私的她,舍弃住了28年的旧居,改觅和平西路上高28层的顶楼豪宅,以换取私人隐私。

  27、28楼一起买下

  不过,林志玲换取“隐私”的代价很高,27、28楼一起买下,她至少得付3000多万元以上现金,同时为了省税钱,她还以个人名义贷款2000多万元。难怪她曾可怜巴巴地说:“从此得更努力工作还债。”

  搬家占道被罚款

  而为了赶在吉日乔迁,林志玲家人一早6点就请搬家公司前往旧居进行搬运。由于林爸爸平时酷爱收集古董,光是搬运这些收藏品,就是一项大工程,而货车占用了旧居门外的狭窄巷道太久,一度还遭警察开出2张共2400元的罚单。

  搬家搬了好几天

  为了躲媒体,林志玲搬家全程,家人都未到场,现场只有林志玲中学同学代为指挥。林志玲的哥哥林志鸿当时表示,“其实我们几天前就已开始慢慢搬,不过昨天确实是配合好日子搬主要物件,希望可以尽快安顿完毕。”

  林志玲本人20日从意大利回来后,就已开始整理东西,前天一整天都躲在新居中忙着收拾。大约中午时分,林妈妈订购的高级“感温床”,也如期送入林志玲的闺房,这让林志玲十分开心。

  来源:重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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