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2002年11月07日星期四
首页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广告服务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经济新闻

中信获得电信牌照并不意味成为第七家电信运营商

2002年11月07日 19:26

  中新社北京十一月七日电 (记者孙丽霞)记者今天从中国信息产业部获悉,中信下属的中信网络有限公司获得两张电信业务牌照并不意味着该公司将成为国内第七家电信运营商。

  据悉,中信网络有限公司近期根据其现有电信资源情况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申请,经营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信息产业部依据《电信条例》及有关规定受理了该申请,经审查,中信网络公司的申请符合规定要求。最近,信息产业部向其颁发了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许可证。

  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在中国拥有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许可,以及与该类业务相类似的运营商还有五十余家。因此,中信网络有限公司获取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许可证后,并不存在着该公司成为了第七家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的说法。

  目前,中国基础电信运营商共有六家,分别是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中国卫通。另外,中信网络有限公司此次还一并向信息产业部提出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ISP)业务的申请,并获得了信息产业部向其颁发的ISP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电信分类目录》,ISP业务属于增值电信业务范畴。目前,中国共有ISP运营商约七百多家。


 
编辑:吕振亚
相关专题:
 

新闻大观| 中新财经| 中新体育 中新影视| 中新图片| 台湾频道| 华人世界| 中新专稿| 图文专稿| 中新出版| 中新专著| 供稿服务|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