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IT|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图片库|供 稿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出租司机遭抢劫可"紧急避险" 用交通违法来报警
2007年02月07日 08:51 来源:新闻晨报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出租车司机遭到抢劫可通过交通违法报警,此类行为在刑法里属“紧急避险”。

  余新民说,当出租车司机受到犯罪分子不法侵害时完全可以通过违法自救保护自己,比如闯红灯、走禁行车道,甚至逆行,以免受到犯罪嫌疑人的侵害。

  他指出,出租车司机被抢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发案率比较高,近年正在逐年下降。但是,这种犯罪在一定的范围内,在某些地区和一段时期内,还有阶段性的反弹,需要公安机关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宏观措施和微观措施。

 
 


  打印稿件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